(一)概念:
对偶是用字数相等,结构形式相同,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来表达两个相对或相近意思的修辞方式。
(二)对偶的种类:
1、正对。上下句意思上相似、相近、相补、相衬的对偶形式。例如:
a.墙上芦苇,头重脚轻根底浅;山间竹笋,嘴类皮厚腹中空。
2、反对。上下句意思上相反或相对的对偶形式。例如:
b.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。
3、串对(流水对)。上下句意思上具有承接、递进、因果、假设、条件等关系的对偶形式。例如:
c.才饮长江水,又食武昌鱼。
根据上下句的形式又可以把对偶分为严式对偶和宽式对偶,严式对偶要求上下两句字数相等,词性相对、结构相同、平厌相对、不重复用字。如例句曲。宽式对偶对严式对偶五条要求只要有一部分达到就可以,不很严格,如例句c。
(三)对偶的结构:
1、成分对偶。例如:
然而我的坏处,是在论时事不留面子,泛铜弊常取类型,而后者尤与时宜不合。
2、句子对偶。例如:
秋水共长天一色,落霞与孤骛齐飞。
(四)对偶的作用:
便于吟诵,易于记忆;用于诗词、有音乐美;表意凝炼,抒情酣畅。
(五)对偶与对比的不同点;
1、对比的基本特点是“对立”,对偶的基本特点是“对称”。
2、对偶主要是从结构开工上说的,它要求结构相称,字数相等;对比是从意义上说的,它要求意义相反或相近,而不管结构形式如何。
3、对偶里的“反对”(如“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”)就意义说是对比,就形式说是对偶,这是修辞手法的兼类现象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