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儿园教师一般都经历过、看见过这样的事: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经常要请小朋友回答问题,或提示幼儿注意坐姿、集中已游离于活动之外的眼神。教师通常的做法是话到、手到,随着提示语的出现,一根食指指向欲提示的幼儿,有时还要再点两下:某某你来回答、请你坐正。当幼儿的一日生活中出现不安全的举动、不友好的行为时,都可听到教师提醒、制止的话语,并常伴随着伸向幼儿的一根食指。
仅从教师的语言中,我们发现教师是有着一点尊重、平等之意的,有时还为之赞叹:看,这位老师反应多快,安全的意识、教育的意识、责任心有多强!可看到教师指向幼儿的一根手指,我们又感到心灵在微微振颤:因为从手指间流露出来的不仅是人机能的力量,还是一种威严、一种不可违抗的权力,更有一种距离。我们大家都知道:三至六岁孩子的思维是具体形象的,他们理解不了老师手指后的本意,只看到伸向自己的手指,他们脑子里出现的会是大人们吵架时手指指来指去、挥来挥去;他们想起来的会是小朋友之间因不会表达自己的想法而举起的拳头。老师不自觉的举动无意识地会让孩子们体味着不愉快的心情、强化着消极的情绪、体验着居高临下的落差,于是出于一种本能,他们会下意识地向后躲一下,把自己的小嘴、脆弱的心灵关闭。同是师生,如果教师面对的是学校里大一些的学生,这根食指就不会太顺利地指出去,学生们会说:“老师,别指着我。”“老师,为什么指着我说?”因为他们大了,有明确的自尊意识和维护自尊的能力了。
可为什么教师的手指会在幼儿的面前指来指去呢?是孩子们不懂吗?不是;是教师没有爱心、不懂得教育吗?也不是。答案应该是我们的孩子们还小,运用语言表达自己想法的能力还不够,而教师的主导责任又没有通过新教育观的转变而体现出来。教师的思想意识中认为孩子还小、不懂事,从而忽视了幼儿作为独立个体所具有的个体独特性。从心理学角度讲,三岁幼儿的感觉能力已接近成人,认知能力也已经开始发展,他们能够感受到来自成人特别是老师一言一行中的关爱与尊重、信任与鼓励;能够用大人不易看懂、自己特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心情。如,当幼儿受到尊重时,会产生良好的自我感觉和积极、主动的心态,会有和谐、亲近、自信和热情的举动;当大人无视幼儿自尊的需要时,孩子会产生自卑、无奈、冷漠的心态,会有被动、执拗、故意的行为。苏霍姆林斯基说过:“教育的核心,就其本质来说,就在于让学生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……教育必须小心翼翼地去触及那幼小的心灵……”幼儿再小,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,也有独立的人格和自我意识,也是一个全方位不断发展的人,孩子和大人在人格上平等,我们不能因幼儿年龄小而对其摆起家长的架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