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数学课程标准》指出: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,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,更要关注他们情感与态度的形成和发展;既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结果,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与发展。
在传统的数学评价中,对学习的结果比较重视,至于学生获得答案的思维过程等对学生发展至关重要的东西,往往被摒弃于评价的视野之外。这样不仅不利于学生良好思维品质的形成,而且会限制学生对思维乐趣的深刻体验,进而抑制学生解决问题的灵活性和创造性。
因而,对学生数学学习的评价,应采用多样化的手段与形式,加大对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视,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评价:
一、对学生参与程度的评价
教学的成败,归根到底要看学生自身的努力;所有教学效果都是以学生是否参与、怎样参与、参与多少来决定的。
1.学生参与的全面性
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着学生年龄越高越不敢或不愿意提问题的现象,为什么呢? 学生上课不愿主动提问发言,其实是儿童的主动性参与权实现不充分的表现。我们的学生,在课堂上的表达会受到各种限制,既要受老师标准答案的限制,又要受表达方式的苛求。例如,必须声音洪亮、口齿清楚利落等。那些不符合要求者,还可能招致教师的指责,甚至挖苦。于是,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,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变得谨小慎微。假如课堂的种种活动只为一部分学生而设计,或者实际参加的人只是一部分,那么,这个教学的成功率将会大打折扣。
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应该面向全体,注意自己的评价语言,为所有的学生铺设一条通往成功的道路。要以各种手段方法,使他们不断品尝成功的喜悦,多鼓励,尤其是对中下生,以促成其良性循环。
2.学生参与思维活动的深入性。
学生不仅能够参与活动,更能对问题进行多层面、多角度的思考;不仅能够解决一般的问题,更能够引发一些深层次的问题,并主动探求解决问题的多种途径;不仅能够运用一般的解决问题办法,更能够发现和掌握新的解决问题的策略,各种思维形式并用,以达到提高和创新的新境界。要敢碰书本上说的,敢碰教师讲的,敢讲真心话,敢于怀疑。
3.学生参与的主动性
我们所说的所说的主动参与,不是看学生嘴巴动了多少,主要看脑子动了没有、思维是否处于高度活跃状态;我们所说的让学生主动参与,是指在教师的组织、指导下,学生积极主动地涉猎知识,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,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思维处于一种活跃的状态,做到"学而思"。
二、对学生合作交流意识的评价
现代教育论认为,教学过程应是学生主动学习过程,它不仅是一个认识过程,而且也是一个交流与合作的过程。学生的学习方式,不全是听教师的讲授,更重要的是须自己去思考、体验和构建,同时还有同学间的相互交流与影响。
评价一个学生的合作交流意识,要考虑到以下6个方面的因素:
1.学生不仅要对自己的学习负责,还要对所在小组中其它同学负责;
2.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引导下一起讨论交流,学习者群体智慧和思维可以为群体共享。那么能否取长补短、能否对他人起一定的指导作用便成为评价衡量的一个标准。
3.学生对学习任务的掌握负有个体责任;
4.增进合作交流技巧是学生学会合作的标志,因此具有良好的分工意识也成了衡量的关键之一。
5.学生能够相互解释所学东西、能够相互帮助理解和完成作业;
6.学生间能建立并维护小组成员间的相互信任、进行有效的沟通。
小组交流为其提供宽松和充分的学习环境,使学生惧怕的心理压力大大减轻,发言机会远多于全班交流,使小组间进行更有效的沟通。只有具有良好交流意识的同学才能在小组间起到调节、组织的作用,并能维护小组间成员的相互信任,从而使全组同学进行有效的沟通。
显然,具有良好交流合作学习意识的同学,能很好的进行交流与调节,进行具有生活特色的劳动分工。